产品质保
本条款适合所有深圳市极致之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极致公司)LED品牌产品,不含以极致公司名义代 购或转销产品,将严格按照符合下述条件、条款和约束范围内进行保修和更换良品,保修对象为极致协议买家 (下称:客户)即直接购买极致公司产品用户。
一.保修条件、条款
1、 叁个月包换:以产品售出日期均按极致公司出货单日期计算叁个月内出现品质或工艺缺陷,极致公司免费一对一更换良品,检验标准按照样品或极致公司产品规格。
2、 叁拾陆个月保修:以产品售出日期均按极致公司出货单日期计算肆个月到叁拾六个月内出现品质或功能、性能缺陷,极致公司提供一对一免费维修,检验标准按照样品或极致公司产品规格。
3、 有偿保修:以产品售出日期均按极致公司出货单日期计算叁拾六个月后出现品质或功能、性能缺陷,极致公司提供一对一有偿保修。
4、 更换或维修后的产品,质保期限仍按原购买之日计算。无论更换或维修产品,客户必须提供缺陷产品到极致公司,经检验证实缺陷后实施更换或维修。
5、 超出保修期内的缺陷产品维修后极致公司保修叁个月。
6、 保修期内的缺陷产品,因产品更新或换代,极致公司有权更换或使用不低于原产品规格的配件进行维修。
7、 超出保修期的缺陷产品,如遇损坏程度严重、无配件等导致无法维修的,极致公司不提供维修服务。
8、 极致公司保留调整产品功能及规范等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二.保修方式和费用承担
1、 极致公司不提供上门服务,凡更换或维修产品需送回极致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2、 叁个月内的保修期间因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极致公司承担;因使用时安装或拆卸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
3、 叁年内的保修期间因维修产品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缺陷产品运输至极致公司的运费由极致公司承担,维修后的产品运输至客户地址由客户公司承担;因使用时安装或拆卸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
4、 在适用中国法律最大的允许范围内,因使用本产品造成的任何营利性损失、预期成本损失或使用本产品而造成的任何间接、意外或衍生性的损失或损伤,极致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本条款,如果因极致公司或其他供应商责任造成的损失,应以产生的直接损失为赔偿依据,且在任何情况下赔偿总额都不超过客户购买该产品所付款项的总额。
5、 由于产品升级或原产品配件停止供应的情况下,因维修时所产生的配件差额费用由客户承担。
6、 超过保修期外的产品更换或维修的全部费用由客户承担。
三.不被保修的条件和条款
1、 未按照说明书要求错误安装、保管及使用而造成的产品或部件故障或损坏。
2、 由非专业或非极致公司授权机构、个人拆卸而造成的产品或部件故障或损坏。
3、 因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原因(包括如操作失误、划伤、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或电流等)导致的产品或部件故障或损坏。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5、 缺陷产品在返回过程中由于不适合的包装或运输中造成的产品损坏。